單位:
教學
承辦:
教學組
來源:
10.80.?.?
標題:
【轉知】新街國小辦理本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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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4-03-05 23: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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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7470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3001895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PCWXXH)
主旨:
有關新街國小辦理本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
本案說明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3年3月17日至4月28日,共7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
參加對象(總計60人):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及國中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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