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教學
承辦:
教學組
來源:
10.80.?.?
標題:
【轉知】教育部原公布之「臺灣本土語言用字參考字表」已更名為「教育部本土語言成果參考字表」,並酌調總收錄資料為6,792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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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2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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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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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王寵銘
電話:3322101#7420
電子信箱:mikiboy9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300003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教育部原公布之「臺灣本土語言用字參考字表」已更名為「教育部本土語言成果參考字表」,並酌調總收錄資料為6,792筆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303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已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中「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請轉知貴校教師並鼓勵結合教學運用。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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