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學組 | 來源: | 10.32.?.? |
標題: | 【轉知】113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招募受訪學校及教學訪問教師說明會訊息 | 網址: | 無 | 人氣: | 982 |
時間: | 2023-12-14 13:14:40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蔡承瑾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cc1004625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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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201245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124575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13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招募受訪學校及教學訪問教師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5264號函辦理。 |
二、 | 為促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以協助偏遠地區學校教育創新,國教署自105學年度起辦理「教學訪問教師計畫」,為使有意願參與教學訪問教師計畫之偏遠地區學校及一般地區學校教師瞭解本計畫內容,特辦理計畫說明會。 |
三、 | 旨揭計畫說明會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各場次辦理時間及會議連結詳如附件說明,請有參與意願學校於各場次活動開始前3日至指定網頁(報名網址:https://reurl.cc/q07yxp)報名參加。 |
四、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
五、 | 本案倘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陳宜楣小姐或連可歆小姐,電話:07-8060505分機24202、24204;電子郵件:nkuht01@gmail.com。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
★相關附件1:教學訪問教師計畫.pdf (大小:198K 時間:2023-12-14 13:1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