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幼教
承辦:
幼兒園
來源:
10.32.?.?
標題:
重要--【轉知】辦理對外開放之學前教育活動及宣導講座時,應保留 適當名額供學齡前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長參與
網址:
無
人氣:
884
時間:
2023-12-14 10:42:21 (2023-12-28 16:07:23 更新)
附件:
有
管理:
刪除
編修
詳如附件,敬請參閱並依文辦理。
★
相關附件1:公文_辦理對外開放之學前教育活動及宣導講導.pdf (大小:287K 時間:2023-12-14 1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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