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學組 | 來源: | 10.80.?.? |
標題: | 【轉知】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就是要學好數學)4:數學教師教學素養成長與實踐」計畫之「好好玩數學營寒假班」申請資料 | 網址: | 無 | 人氣: | 1086 |
時間: | 2023-11-27 22:42:26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羅麗萍 電話:(03)3322101#7599 電子信箱:twtin05@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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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201172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11728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17281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就是要學好數學JUST DO MATH)4.0:數學教師教學素養成長與實踐」計畫之「好好玩數學營 寒假班」申請資料,請學校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教師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11月20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2103351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目的: |
1、 | 結合教育部、各縣市政府教育處與學界共同推動數學教學師資培育工作。 |
2、 | 經由與實際課程的接軌,將數學奠基模組及素養導向教學方式深化至全臺國中小數學教學及學習扶助之概念與實際操作中。 |
3、 | 對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激發學生興趣,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
(二) | 好好玩數學營授課內容: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公佈之175件數學奠基模組為主,相關教案資料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的下載專區。 |
(三) | 申請資格: |
1、 | 授課教師需取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
2、 | 申請學校可另覓領有相關證書的教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
3、 |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易思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國小組中年級、高年級或國中組)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申請計畫活動。 |
(四) | 申請時間: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截止,申請計畫書需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
(五) | 申請方式: |
1、 |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報系統:https://teach.cloud.ncnu.edu.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好好玩數學營)。 |
2、 | 使用教育雲端帳號登入註冊後提出申請,以國小組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分別提出申請。 |
3、 | 線上填寫之申請計畫書皆須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掃瞄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https://teach.cloud.ncnu.edu.tw/,逾期不予受理。 |
4、 |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112年12月27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
(六) | 活動規範: |
1、 | 申請組別:分為國小組中年級、高年級和國中組。 |
2、 | 申請限制:1單元為1班次,每班至少需辦理2單元(2的倍數),每校至多申請24個班次。 |
3、 | 研習時間:每單元授課1.5小時;每班授課時數至少3小時。 |
4、 | 教師: |
(1) | 主要授課教師需取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助教則不必有證書限制(助教非必要協助人員,各校自行視活動需求配置)。 |
(2) | 助教鐘點費支領要點「助教需取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任一培訓課程之證書或為學校師資者,且同時無支領其他工作費,方可支領本活動之助教鐘點費。」 |
5、 | 營隊人數:大班16人以上、35人以下為限;小班至少5人以上、15人以下。 |
6、 | 寒假營隊辦理時間:113年1月20日至113年2月14日。 |
(七) | 補助費用模式調整: |
1、 | 1大班次補助上限1,425元,1小班次補助上限712.5元。補助包含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雜支此4項可勻支。 |
2、 | 鐘點費:主要授課上限900元/班次、助教上限450元/班次(助教僅能主要授課的一半金額),報帳時檢具核銷資料。若已請領鐘點費者請勿重複支領其他工作費。 |
3、 | 雜支上限=(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8%;雜支可用於與本案教學實作相關之郵資、文具、獎勵品(如:餅干、糖果);若有其他品項欲以雜支核銷,請先來信或來電詢問。 |
4、 | 諮詢(撰稿)費:每班(兩班次為1班)填寫1份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每份補助1,000元。諮詢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
5、 | 請於活動辦理結束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等資料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6、 |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
(八) | 注意事項: |
1、 |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