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 | 承辦: | 人事長 | 來源: | 10.32.?.? |
標題: | 轉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後,公務員兼職所領受之報酬是否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以下簡稱兼職費支給表)規定限制疑義一案,請查照。 | 網址: | 無 | 人氣: | 3514 |
時間: | 2023-08-29 15:05:40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28日府人給字第1120234746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8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2400146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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