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學組 | 來源: | 10.32.?.? |
標題: | 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申請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53 |
時間: | 2022-06-17 09:32:1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110)學年度第2學期(111年2月迄今)之各語別各級別申請認證獎勵案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申請,因疫情資料彙整不易,教育局將申請期限延至111年6月23日(星期四),如有相關申請教師請於6/21(二)前向教務處提出,以利後續辦理。相關詳細訊息如附件。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第四點,獎勵申請程序:「各校應於當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申請人之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切結書及請領清冊,逕寄(送)至本局,經本局審核後,核撥禮券予學校轉發各申請人」
★相關附件1: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1110617.doc (大小:98K 時間:2022-06-17 09:3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