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學組 | 來源: | 10.32.?.? |
標題: | 防疫--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排停課課表 | 網址: | 無 | 人氣: | 1370 |
時間: | 2020-04-17 14:16:43 (2020-04-21 10:11:14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8年11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B號令頒布「校園安 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頒布「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 評量實施原則」。
三、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4078號函頒布「因應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 項」。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9261號 函頒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五、教育部109年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21072號函頒布「線上課程 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
六、本校109年3月18日108學年度第四次課發會通過【桃園市埔心國小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停課、復課、補課、補考評量」實施要點】
貳、說明
一、依據109年02月20日教育部公布停課標準:
(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二)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二、全校性停課之補課本校採用到校補課方式:
(一)學校得利用晨光時間、例假日、寒暑假或正常上課日未排課之下午時段補課。
(二)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午休時間不排課,平日以不得超過下午5時30分為原則。
(三)另若以週六、日方式辦理,建議以擇1日辦理為原則。
三、部分班級停課時,學校應會同該班教師(如有特殊教育學生,須加會特教教師)研議補課方式。
四、課後照顧班、課後社團及學習扶助等活動於停課週次不進行補課,另補課週亦均暫停上課,學校需依停課天數比例,辦理退費。
五、本校補課週數及放學時間如下:
(一) 低年級:三週,放學時間15:40,週六不補課,課表為(1~2週)及第(3)週
(二) 中年級:二週,平日放學時間17:20,週六補課14:45放學,課表為(1~2週)
(三) 高年級:二週又二天,週一~週六放學時間17:20,週六補課,第三週補課
至星期二17:20,課表為(1~2週)及第(3)週
六、
(一) 附件1~3 為本校停課補課表,倘因疫情關係造成停課,
導師將發下補課課表及補課時間,為因應疫情之預先作業布署,
特此公布周知。
(二) 附件4 為本校109年3月18日108學年度第四次課發會通過
【桃園市埔心國小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停課、復課、補課、補考評量」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