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訓育
承辦:
訓育組
來源:
10.32.?.?
標題:
有關「108學年第2學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一案,請高年級導師協助,並於4/9(四)前送回訓育組統計,謝謝。
網址:
無
人氣:
1153
時間:
2020-03-30 16:18:45
附件:
無
管理:
刪除
編修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3月24日桃教學字第1090025069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應於每年4月辦理乙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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