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徵九十學年度代徐崇原師兵缺代理教師一名(詳請參見甄試簡章,第3次)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28 |
時間: | 2002-02-06 16:49:30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縣大園鄉埔心國民小學九十學年度代課、代理教師甄試簡章 壹、依據: 一、依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依照本校教評會決議辦理。 貳、基本條件: 報考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小學教育階段、各類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2.修畢小學教育階段、各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3.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者,且於八十七年十月三十日前經公開甄選任用,且其聘期連續三個月以上或累積達一年以上;或專科學畢業,且於八十六年六月六日以前代課滿二年,並在師資培育機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以上二者均需取得縣府核發之派令(或學校聘書及縣府核薪通知書)及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書者。 4.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於八十六年六月六日以前,曾擔任代課、代理教師連續三個月以上或累積達一年以上,並取得縣府核發之派令及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書者。 5.高中職畢業,且於八十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擔任代課、代理教師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累積達一年以上,並取得縣府核發之派令及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書者。 6.持國外學歷,修畢小學教育階段各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得經初檢合格,取得實習教師證書始能報名。 7.或經桃園縣政府九十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持有成績單者。 參、缺額:普通班兵缺一名(正取一名,備取二名)。 肆、聘期: 兵缺:以實際到職日聘任並支薪,至九十一年七月二日止(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聘)。(本兵缺自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起,正常退伍日期為九十二年十一月) 伍、報名: 一、攜帶證件: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服務證明(初任者免送)。 4.獎懲令(最近五年內,初任者免送)。 5.專長證明(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結業證書、學分證明、敘獎令等)。 6.進修文件(最近五年內)。 7.簡單自傳(A4格式三佰字以內)。 二、日期:九十一年二月七日上午八時至二月九日下午十六時(星期六仍 受理報名)。 三、地點:本校行政室。 陸、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 二、項目: 1.資格審查(20%):所有證件均需正本查驗後發回。 2.口試(40%)。 3.試教(40%):科目單元自選、教案教具自備。 柒、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下午五時以前公告於公布欄及本校網站。 捌、附則: 一、本校具有多項特色及優點: 1.本校全校中央空調,各教室均有冷氣。 2.本校為核定通過小班小校示範學校,小班教學評定為優等,環境優美,組織氣氛良好。 3.本校位於大園交流道附近交通便利。 4.本校供應營養午餐。 二、經甄試合格錄取並簽約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否則依相關規定辦理,並以網路通知各校不予錄用。 玖、本辦法經教評會審議通過,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桃園縣大園鄉埔心國民小學教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