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特教 | 承辦: | 潛能班 | 來源: | 10.32.?.? |
標題: |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網址: | 無 | 人氣: | 1511 |
時間: | 2019-01-08 13:39:48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如附件。
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7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8年2月24日(星期日)至2月25日(星期一)每日9時至16時(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8年3月17日(星期日)。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3572699分機611及613。
★相關附件1: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大小:360K 時間:2019-01-08 13:3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