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有關教育部辦理「107年度中小學教師各類專業人才之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課程講師培訓實施計畫」一案,請依資格條件,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8846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配合107學年度正式將「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部分核心任務融入國教署主政之「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期望教師持續自願並擴大參加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以強化教師之專業發展與服務表現。
三、本計畫之修訂特色及注意事項重點如下:
(一)修訂特色:
1、凡具備評鑑人員/專業回饋人才之進階證書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具有國教輔導團員、super教師、薪傳教師、推動課程教學相關社群領導人;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可計畫認證者;大學助理教授以上等條件之一,皆可接受推薦報名。
2、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的實施,增列【進階】選修科目「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及增列「各科目審核一覽表」。
3、因應網路及數位科技的發展,在「【進階】教學歷程檔案製作與運用」乙科中增列「數位化教學歷程檔案的製作」內容,並請務必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以利實作。
4、為強化社群運作知能,凡「【初階】教師專業發展規準」、「【進階】教師專業成長計畫」、「【教輔】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科目之講師,均須參加107年11月9日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課程並完成審核要求,方可取得講師資格。
5、培訓作業除研習、試講外,增列作業提交與審核,提交資料重點請詳閱「各科目審核一覽表」。
(二)注意事項:
1、請有意願擔任各類專業人才之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課程講師並具上開資格條件教師填妥研習推薦表(如附件1),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送交本市教專中心助理張家綺統一彙整(聯絡電話:03-3342351分機29),經本局審核後函送教育部。
2、本計畫之研習日期自107年11月2日至107年12月18日止。倘對本研習作業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林昱丞助理(電話:02-7734-1228)。
(六) 轉知國家人權博物館訂於107年10月27日至12月8日期間辦理「2018人權教案設計工作坊」研習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107年10月17日人權展字第1073001678號函辦理。
二、該館辦理107年度研習營前導課程後,特規劃於臺北及臺南舉辦二梯次「教案設計工作坊」,提供主題式深度研習課程,並帶領參與教師分週完成人權教案之創意發想、撰寫、產出及實作,期能引導教師發展體驗式、跨領域的人權教案,多元運用於教學現場。
三、工作坊相關資訊:
(一)活動時間:107年10月27日至12月8日,共六次課程。
(二)活動地點:
1、臺北梯次: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兵舍E研習教室(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2、臺南梯次:國立臺灣文學館2樓文學教室(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三)參加對象:以國內各級學校現任教師、教育文化行政人員以及有意願帶領學生參訪人權場域之文教工作者為主,且以有全程參加研習營前導課程者為優先錄取對象,每梯次預計招收15至25名學員。
(四)課程內容及報名:詳活動簡章,可至以下網址填寫報名表單(https://goo.gl/forms/XPm25hQURcATH6G13)。
四、參與本次工作坊之學校教師,研習時數將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辦理登錄,公務人員核予終身學習時數,時數核實登錄。
(七)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國民小學本校辦理「標本魔幼教學工作坊」研習,敬邀本市教師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講題:標本魔幼教學工作坊。
二、講師:台灣大學生命科學院植物標本館推廣講師:石如玉 老師、施小玲老師。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教師。
四、時間:107年11月14日(三)13:00~16:00。
五、內容:(一) 行動展示盒介紹與教案案例分享 (二) 行動展示盒教案實作。
六、地點:本校圖書館。
七、煩請惠予公告,歡迎對本次講題有興趣之教師參加研習,即日起請上本市教師研習系統(主辦單位:長庚國小)報名。參與研習老師核予三小時研習時數。
八、參加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請各校惠予公假登記。
(八)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共備研習十一月份場次,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3日桃教資字第1070085903號函辦理。
二、相關研習資訊,詳如附件。
三、請各校薦派生活科技教師(含非專配課)參加。
四、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主任朱灝蓉,電話:03-4572151#212。
五、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本中心依教師研習系統說明,保有錄取人員之權限。
(九) 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107學年度輔導夥伴增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第3場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7年10月15日桃教小字第1070085619號函續辦。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課程名稱:社群帶領策略與實踐。
(二)研習時間:107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西門國小。
(四)參加對象:本市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輔導夥伴及本市輔導團團員。
(五)參加研習者須先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註冊帳號,並編輯任職學校,始得報名,請各校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報名登錄。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請參加人員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如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則該課程即視為缺課,若欲取得研習證明則需進行補課。
四、本案計畫詳如附件,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助理張家綺(聯絡電話:03-3342351分機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