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服補充兵役併計為退休年資案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03 |
時間: | 2005-04-26 15:44:07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依據教育部940407台人三字第0940032160c號令辦理。 二、學校教職員85.01.31日前曾服補充兵役,退休時得依其退伍令所載日期併計為退休年資;其於85.02.01至89.02.01止服補充兵役,退休時得依其退伍令所載日期,申請補繳退撫基金後再據以併計為退休年資;至於89.02.02以後曾服補充兵役,因僅施以軍事訓練無服現役及折抵役期事實,自不得補繳退撫基金後再據以併計為退休年資。 三、本令發佈前已依規定補繳者,如不符上開規定,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無須退費,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