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特教 | 承辦: | 潛能班 | 來源: | 10.32.?.? |
標題: | 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簡章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50 |
時間: | 2018-02-23 13:36:5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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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7年3月7日(星期三)至3月9日(星期五)每日9:00∼16:00(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7年3月17日(星期六)。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青溪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334-7883分機610~612及青溪國小資優資源中心,聯絡電話:333-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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