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九十四年度「中小學學生專題式網頁競賽」 | 網址: | 無 | 人氣: | 951 |
時間: | 2005-04-07 12:01:1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目的:為養成學生正確的資訊科技方法、熟悉專題探索撰寫及課堂研究成果彙整的要領,建立收集資料與分析資料的能力,學會使用圖書與網路資訊等,並培養研究的興趣,增強學生對網際網路世界之正確使用認知而辦理本競賽。 二、活動進行: (一)參加資格:本縣各公私立學校國小五年級以上學生及國中學生,亦即分為: 1、國小組:桃園縣國小五至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桃園縣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比賽題目:『生活科技與能源』。 (三)實施辦法: 1、初賽部份: (1)每一組2至5人。每校組別數量不限。一人以參加一組為原則,不得重複報名。 (2)每組同學請依本年度主題『生活科技與能源』為範圍,就自身喜好或興趣自行選定製作之題目,並經由一位指導老師認同及許可簽章後,將書面資料一式六份(書面評審用)、網頁檔(網路瀏覽用)及參賽者基本資料及同意書等資料(須燒製成光碟乙份),送(寄)至本縣桃園市北門國小教務處收,同時請指導老師至本項活動網頁http://learn.pmes.tyc.edu.tw/94topic 登錄參賽隊伍名單。 (3)報名截止日期:94年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 (4)製作題目確定後不得更換指導老師與擇定之題目。 (5)每組請利用課餘時間閱讀及收集資料,學生自行設計製作、老師予以指導,期間請經常與指導老師溝通與請教,完成後依據附件格式以電腦打字,完成文件格式與網頁格式兩種。 (6)網頁排版部分,網頁總檔案大小需在10MB以下,網頁需依據小論文內容格式做好相關連結及設計首頁【首頁檔名請取index.html】。 (7)書面資料、網頁資料與光碟同為必備要件,缺交一種即取消送審資格。成績評審分數比例,書面資料佔40%,網頁資料佔30%。 (8)公佈入選作品日期:94年6月15日前。 2、複賽部份: (1)承辦單位於94年6月15日前於http://learn.pmes.tyc.edu.tw/94topic網頁公告入選複賽隊伍,並以電子信箱通知指導老師。 (2)獲入選複賽之隊伍將於94年7月4日前至http://learn.pmes.tyc.edu.tw/94topic 上傳作品簡報檔乙份(複試當天向評審委員簡報及評審之用,佔成績30%),複賽當日不接受作品簡報檔之更換,逾期恕不接受報名。 (3)複賽於94年7月6日上午08:40(星期三)開始,至指定地點(競賽場地設於北門國小,比賽當日會有引導)進行六至十分鐘之簡報及口試。 (四)評選方式:評審標準就內容、格式、與網頁運用三方面進行評比。 1、初試: (1)書面格式部分(10%):除全篇頁數、段落、引註資料和參考書目之書寫方式、標點符號等需符合規定。 (2)書面式內容部分(30%):專題設計構想(緣起)、專題特色及網頁設計與製作色說明、預期成效等等。 (3)網頁電腦運用部分(30%):網頁排版能力。 2、複試:簡報(30%):簡報作品內容展現及臨場回答表現。 (五)獎項:凡經評審審核通過者,國小組及國中組各取第一名2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第二名3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第三名5名,獎金新臺幣6,000元;佳作5名,獎金新臺幣2,500元;入選5名、獎金新臺幣1,500元;另頒發獎狀乙幀以茲鼓勵。指導教師部份,第一名嘉獎乙次、第二、三名頒發獎狀乙幀。 三、本活動諮詢請洽: (一)北門國小教務萬榮輝主任,電話:3176927。 (二)教育局網路中心許開力老師,電話:3322101分機7502。 四、相關競賽辦法內容如附件,請詳閱。 五、本活動先以網路公文發佈,正式文後補。 | |||||
★相關附件1:D00090000937.doc (大小:66K 時間:2005-04-07 12: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