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學務長 | 來源: | 10.32.?.? |
標題: |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請參閱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04 |
時間: | 2017-10-27 09:57:06 (2017-10-27 09:57:59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檢送「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0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91824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柒、實施要點一、(二)5所定,學校在遵照教學正常化規範下,得彈性進行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協同教學,特訂定本參考原則。
★相關附件1:1061026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docx (大小:21K 時間:2017-10-27 09:5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