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特教 | 承辦: | 潛能班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60 |
時間: | 2017-02-16 15:33:37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如有需求可至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三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6年3月8日(星期三)至3月1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止,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6年3月19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