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 | 承辦: | 人事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轉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關鍵知識報你知」摺頁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88 |
時間: | 2016-05-24 14:58:21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2條及第17條規定,除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係該法之適用對象外,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及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均係該法之準用對象。鑑於渠等人員甫進入政府機關服務或參加訓練,除接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或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外,允宜即時建立行政中立觀念,爰請貴機關轉知所屬於渠等人員
報到時,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下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關鍵知識報
你知」,並發送渠等人員進行宣導,以建立新進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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