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教務處
承辦:
無此人
來源:
192.168.?.?
標題:
班級活動費申請注意事項
網址:
無
人氣:
1030
時間:
2004-11-02 10:15:41
附件:
無
管理:
刪除
編修
1.動支請示單日期必須在收據日期之前
2.保管(級任老師)及驗收證明(同學年老師即可)需簽名或蓋章
3.收據買受人必填(埔心國小)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