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新進教師還尚未填寫104年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請至總務處找出納領取申請表!
2.原行政人員及教師,請到總務處找出納領取資料核對!
3.請於104.09.30前完成!
感謝各位老師及行政人員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