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 | 承辦: | 訓育組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70 |
時間: | 2015-06-21 11:21:0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目的:為提升教師「學生事務與輔導」專業知能,達成教育以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之目的透過專業研習,使教師更深入了解友善校園之內涵。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祥安國小。
四、委辦單位:中原大學
五、修業期限:自民國104年08月。
六、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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