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5學年度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科目比例調整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小組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自105學年度起,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計分比例調整為兒童線畫30%、兒童彩畫40%,立體造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