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人事
承辦:
人事長
來源:
163.30.?.?
標題:
轉知本市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網址:
無
人氣:
1100
時間:
2015-05-07 10:07:13
附件:
無
管理:
刪除
編修
依據屏東縣政府104年5月1日屏府教課字第104136210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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