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自即日起招募義務動物保護員40名一案,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04年4月7日桃動四字第1040001991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處104年第1次義務動物保護員招募簡章及報名表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