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特教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第1次轉介鑑定安置 | 網址: | 無 | 人氣: | 1398 |
時間: | 2015-01-15 10:49:22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本次鑑定安置實施對象如下:
(一)104學年度跨階段轉銜者。
(二)104學年度升國小1年級身心障礙新生或103學年度國小6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三)104學年度欲就讀集中式特教班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鑑定安置申請時間及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月20日止,請向天使班領取申請表並提出申請
謝謝配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