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學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課後照顧班」係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服務 | 網址: | 無 | 人氣: | 1580 |
時間: | 2014-07-14 10:00:03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各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班」係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服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73251號函辦理。
二、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如下:
(一)第1款,「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
(二)第2款,「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指由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
三、依上開規定,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班」係提供兒童生活照顧服務及作業輔導,尚非課業輔導,請各校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