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桃園縣政府民國103年5月27日桃教中字第1030034908號函辦理常態編班作業
(一)各校應依前揭規定訂定「常態編班辦法」,並提交校務會議逐項討論決議通過。
(二)各校辦理新舊生編班時間應統一於本(103)年7月10日至8月11日間完成作業。
(三)各安置身心障礙學生班級應酌減之人數應依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評估核定結果
辦理。(考量班級導師與身心障礙學生均已就定,如分組抽籤結果與酌減人數有牴觸時,保留原S形
編組之中位數(男、女視情況而定)做為彈性調整班級人數之人員。
(四)各校應與本府教育局國中小分區聘任督學聯繫,邀請於辦理新生常態編班暨導師編配作業當日到校
進行督導相關作業。
(五)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由本校於8月20日辦理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班級。
*本校訂於7月29日(星期二)上午十點,在本校綜合教室進行一年級新生編班抽籤和二升三、四升五班
級和導師分配公開抽籤作業,屆時歡迎家長與會,特此公告。
*縣府檢舉專線3396636、3351589。
埔心國小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