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70819號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5月12日環署綜字第1030037852E號函及本府103年5月15日府環綜字第103011108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