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學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到校輔導,請務必派員參與(限未參加102.10.9錦興場次者)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18 |
時間: | 2014-03-05 13:57:26 (2014-03-05 13:58:13 更新)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請貴校派員參加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輔導小組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教學」到校輔導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依桃教督字第1020056766號函及桃園縣102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時間:103年0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30 ;地點:公埔國小
三、研習主題:領域(議題小組)重要政策宣導、國語文多文本有效教學概論、教學實例經驗與技巧分享團體討論、教學資源網站介紹與應用分享等。
四、請參加之教師至教師研習系統(承辦學校:公埔國小)報名研習;另本案參加人員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五、請蘆竹鄉、大園鄉各學校每校務必派一名教師(國語文輔導員除外)參加,且此教師未曾參加過102年10月09日錦興國小場次。
六、參加人員得以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