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學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102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請參閱(1030324 13:30修正) | 網址: | 無 | 人氣: | 1491 |
時間: | 2014-02-19 08:20:52 (2014-03-30 11:23:28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更正:
寫字比賽(書法)用紙每格為5cm*5cm 共50字
評分標準:筆法50%、結構與章法50%,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 3 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 字扣均一標準分數 2 分, 與鄉、縣賽及全國語文競賽規格相同。
約每分鐘須完成1字,故請參賽同學務必提前到比賽場地準備,以免時間不足
國語朗讀比賽選手請自備字典,比賽場地禁止交談、彼此借用字典文具
字音字形原比賽時間為10分鐘,為選出具有潛力之選手培訓
校內競賽時間延長為20分鐘,以客觀瞭解選手實力
★相關附件1:102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公告版).doc (大小:277K 時間:2014-02-19 08:2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