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衛生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 | 網址: | 無 | 人氣: | 1613 |
時間: | 2014-01-16 07:22:42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020190630C號函辦理。
二、旨揭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20190630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佈令影本如附。學校教職員依據環境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款規定申請認證者,有關研習時數之認定請依本原則規定辦理。
三、另教育部受理現職教職員以「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其中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受理「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專業領域」,相關規定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網站/環境教育專區/環教人員認證專區查詢(網址: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