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特教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03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分發安置簡章 | 網址: | 無 | 人氣: | 1410 |
時間: | 2014-01-06 14:50:28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報名方式:
國小部:畢業生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新生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申請學校造冊【如簡章附件一】送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教育局(處)之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鑑定作業。
二、報名日期:
103 年 2 月 17 日(一)起至 3 月 4 日(二)至天使班繳交報名資料
三、報名資料: (填寫申請登記表【如簡章附件二】1 份並檢附下列資料、證件)
1. 學歷證件:申請國中部一年級者檢附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書(幼兒部、國
小部免交)。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證明文件影印本 1 份。
3.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檢附正反面影本 1 份。
4. 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 1 張,背面填寫姓名,黏貼於申請登記表上。
5. 附掛號回郵信封(25 元)1 個,須書寫收件人姓名及詳細住址。
★相關附件1:特教學校國教階段103簡章.pdf (大小:237K 時間:2014-01-06 14:5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