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國防工業儲訓預備軍士官甄選訓儲期間得辦理提敘 | 網址: | 無 | 人氣: | 1089 |
時間: | 2004-06-25 12:27:04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930623府人一字第0930153367號函辦理。 二、曾依「國防工業儲訓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訓儲為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者,訓儲期間之年資,得按其服務單位及所任職務性質,比照現行敘薪法令規定中各類職前年資採計及認定方式,辦理年資採敘。 三、若有前列年資未經採敘之教師請洽人事辦理,於發文日起一個月內申請提敘,得自發文日起生效,未於發文日起一個月內申請提敘,自審定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