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高風險地區從 事志工服務或旅遊等活動,應落實個人防蚊措施;於當地 停留期間或返國入境時若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 關節痛、出疹等疑似感染登革熱症狀,請主動向機場檢疫 人員通報;回國後14天內,如出現疑似感染登革熱之症狀 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活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