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轉知桃園縣10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才培育初階研習 | 網址: | 無 | 人氣: | 1332 |
時間: | 2013-08-20 14:26:33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有關本縣辦理10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才培育初階研習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20103261F號函暨本局102年8月12日桃教小字第1020047792號函續辦。 二、本案辦理旨揭研習共計6場次,每場次2日計12小時,活動相關訊息摘錄如下: (一)各場次地點及日期: 1、西門國小:102年8月22日、23日(星期四、五)(本局102年8月16日桃教小字第10200484141號函諒達)。 2、同德國小:102年8月26日、27日(星期一、二)。 3、大溪國中:102年8月27日、28日(星期二、三)。 4、觀音高中:102年9月28日、29日(星期六、日)。 5、瑞原國中:102年10月5日、12日(星期六)(暫訂)。 6、自強國小研習場次確定日期另案通知。 (二)參加對象: 1、本(102)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尚未取得評鑑人員初階研習時數之教師。 2、本縣中小學有興趣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 (三)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研習前逕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網址:http://tepd.moe.gov.tw/)完成報名,各場次人數以70名為限;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三、查教育部頒訂「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研習、進階研習、教學輔導教師研習與認證作業規定」,凡報名參加初階實體研習前,須先參加線上遠距教學課程,俟完成10小時線上研習課程並通過檢核後,方能參加初階實體研習;基此,請參加人員務必於研習前登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線上課程學習平臺(網址:http://olc.moe.gov.tw/),完成線上課程及檢測,以免影響日後認證權益,請各校惠予留意並轉知參加教師知悉。 四、本案本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活動期間倘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五、檢附上開教育部作業規定暨西門國小等4場次研習實施計畫各1份。
★相關附件1:10200816-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研習實施計畫.pdf (大小:458K 時間:2013-08-20 14:26:33) | |||||
★相關附件2:10200816-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研習與認證作業規定.pdf (大小:141K 時間:2013-08-20 14: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