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桃園縣九十三年度國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多媒體設計製作競賽實施計畫 | 網址: | 有 | 人氣: | 1054 |
時間: | 2004-05-31 15:18:58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 主旨:因應數位化時代,將交通安全教育的推動,透過資訊融入教學的教學活動設 計,豐富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資源與提昇教師應用數位化教材教學的能力,增進學生學習的興趣,進而達到推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功能。 二、 依據: 1. 桃園縣政府執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九十三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府教社字第0930053737號函辦理。 三、 指導單位:交通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縣果林國小 四、 競賽方式: 1. 參賽對象:全縣國中小學教師 2. 報名時間:9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止。 3. 作品繳交時間:93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2.kles.tyc.edu.tw/~traffic_93/) 4. 作品繳交資料:請郵寄下列資料(註:請以掛號郵件寄送)。 繳交資料: (1)授權同意書。(請至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 (2)作品說明書。(請至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 (3)作品電子檔案光碟乙份。 上述三項文件,缺一不可,若有遺漏視同未完成報名。 郵寄地址:337 桃園縣大園鄉果林村12鄰41號,果林國小總務處收。 (請註明參加九十三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多媒體設計製作競賽) 5. 每一作品作者最多以二人為限。 6. 徵求主題:內容以交通安全教育為主題,以完整單元或主題式統整課程設計,並以資訊融入交通安全教育方式呈現。 五、 送件規格與格式: 1. 網頁內容及所使用之內容程式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作品內容製作完成後,以ftp方式上傳至承辦學校網站,以便彙整資料。參賽作品請於93年7月16日至7月31日止,將作品上傳至「桃園縣 交通安全競賽網站」(存放位置將於7月15日前將ftp主機位置、帳號、密碼等資訊以電子郵件通知。),逾期不再收件,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檢視是否上傳成功。 3. 參賽作品格式請以windows平台普遍使用之檔案格式(Exp:*.html, *.doc, *.swf,*.ppt,*.avi…等)為宜,作品檔案總容量請勿超過30MB以內。(成果請以網頁方式呈現,首頁檔名請設定為index.html,網頁間連結請採相對路徑設定,首頁中需有教案、教學流程圖、相關教材之連結) 4. 作品內容以主題或單元為設計考量。 5. 作品製作儘量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廣使用。 6. 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皆可正常執行,若無法執行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7. 作品如需安裝後使用,則需備有完整安裝程式、教材執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至少需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學指引大綱等)。 8. 參賽作品需上傳該作品的所有檔案至比賽指定的網站伺服器上,參賽者不得將其作品的檔案連結至外部伺服器上。 9. 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不得以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為內容,引用其他網站資料時亦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六、 評審標準: 本次交通安全教育多媒體設計製作競賽主要是推廣及評選優良的交通安全多媒體教材,強調如何將交通安全教育透過資訊融入教學的方式,設計數位化的教材,讓老師能夠利用資訊教育,推展交通安全教育。 1、正確性:(1)架構合邏輯 (2)內容正確 (3)多媒體功能正確(如超連結、影音呈現等)。 2、完整性:(1)知識內涵完整 (2)涵蓋技能與情意 (3)圖表統整 (4)教學活動設計完整。 3、實用性:(1)符合學習者學習能力 (2)符合學習者生活經驗 (3)教學時間安排適當 (4)在現行教學環境中具體可行。 4、活潑性:(1)介面親和 (2)版面美工活潑 (3)具創意 (4)引發驚奇 (5)能啟發思想、擴展視野。 5、豐富性:評分以教案及教學流程為主,其他相關教材的豐富性為輔。 七、 評審日期: 1、參賽作品請於93年7月16日至93年7月31日上傳,並將資料寄送至?林國小總務處,以郵戳為憑。 2、承辦單位於收件結束後聘請專家學者評選,並於八月底前將結果公佈於網站。 3、頒獎日期:公文另行通知。 4、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作者須同意授權該作品予教育局,並同意教育局擁有複製、公佈、發行、教學用途之權利。 5、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若涉及違法,由作者自行負責。 6、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獎品外,並將刊登公佈於公開之媒體。 7、前三名、佳作、入選之作品將提供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作為教學時使用,並須配合將作品(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配合移至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e路平安交通安全教育網(網址:http://traffic.tyc.edu.tw)。 八、 獎勵方式如下: (1)第一名一隊,並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參萬元。 (2)第二名二隊,並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貳萬元。 (3)第三名三隊,並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壹萬元。 (4)佳作十隊,並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伍仟元。 (5)入選三十隊,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參仟元。 (6) 作品依實際評選結果獎勵之,若未達評選標準得從缺,得獎人員依據「桃園縣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標準」給予敘獎或獎狀及補助作品授權及製作費。 (7)承辦本案之相關工作人員依縣府獎勵標準給予敘獎及獎狀鼓勵。 九、 經費: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三,由交通部及縣府補助相關經費 十、 本計劃經呈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指導:交通部道安委員會 主辦:桃園縣政府 承辦:桃園縣果林國小 活動相關問題請洽:03-3835096 果林國小 王主任 系統設計維護:果林資訊 | |||||
★相關網址1:http://host2.kles.tyc.edu.tw/~traffic_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