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人事室
承辦:
無此人
來源:
192.168.?.?
標題:
哺乳時間合併一次申請疑義
網址:
無
人氣:
898
時間:
2004-05-13 16:45:45
附件:
有
管理:
刪除
編修
有關公務人員合於「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八條規定者,其哺乳時間如有調整合併一次申請時,得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銓敘部函規定(請參閱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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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1:哺乳時間調整合併函.zip (大小:218K 時間:2004-05-13 16: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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