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項活動期間及內容:101年1月17日至3月31日;填妥學習單及愛家行動200字;將學習單寄回本中心(330桃園市莒光街1號)參加抽獎。 三、本案實施計畫及學習單請上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