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10244708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之「經行政院環保署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請各訓練機構配合推動節能減碳注意事項」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9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1005006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利各機關辦理訓練參訪活動得與環境教育結合,並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旨揭資訊,供各機關辦理相關訓練時參考。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