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文書 | 承辦: | 文書組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自101年1月1日起支領之鐘點費,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 網址: | 無 | 人氣: | 3261 |
時間: | 2012-06-15 14:48:5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有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自101年1 月1日起支領之鐘點費,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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