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實施計畫(本校教師如有意願請洽教務處) | 網址: | 無 | 人氣: | 3106 |
時間: | 2012-05-23 10:15:25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精進教學要點及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推薦方式說明:
(一)受理推薦期間:
1、團務行政人員:即日起至101年5月25日(星期五)止
2、專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1年5月25日(星期五)止
3、兼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1年6月1日(星期五)止
(二)由輔導小組或服務學校推薦,每人限參與一個輔導小組,不得跨組推薦。
(三)推薦表詳如附表一(團務行政人員適用)及附表二(輔導員適用)。
(四)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14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督學室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推薦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團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
四、洽詢電話:國中-
★相關附件1:1010517-團員遴選計畫.zip (大小:136K 時間:2012-05-23 10:1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