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10016704號
主旨:有關本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縣內介聘填報個人基本資料暨申請表乙案,事涉教師權益,請各校確實轉知所屬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1年4月23日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暨「本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檢送修正「本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縣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縣內介聘相關申請表分別為「桃園縣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桃園縣國民小學超額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桃園縣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等4表,請提供所需教師使用。
三、凡申請參加縣內介聘之教師(含超額教師)於101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00年5月1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須自行上網(http://teacher.tyc.edu.tw)填報個人基本資料,填畢後即會產生一組網路填選認證碼,請務必填妥於「網路填選認證碼」欄位內,以利後續辦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