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舉辦全國孝悌楷模選拔 | 網址: | 無 | 人氣: | 1073 |
時間: | 2002-11-12 15:53:40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對象:分社會組和學生組得獎人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倡行孝道、實踐孝悌其具體事蹟公認有導正社會不良風氣者。 二、父母或翁姑久病,能長期日夜躬親和顏悅色侍奉湯藥,細心照顧起居生活,經其父母或翁姑及鄰居證實者。 三、失父或失母能孝順勤勉,半工半讀幫助維持家計、照顧弟妹、事蹟昭彰確實者。 四、三代同居,晚輩能恭敬孝順照顧長輩起居生活無微不至,確有實據可為社會楷模者。 伍、友愛兄弟姊妹,能幫助其克服困難,有具體事實足證堪為社會楷模者。 六、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 請老師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推薦日期即日起至十二月二十日表章請洽訓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