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人事
承辦:
人事長
來源:
10.32.?.?
標題:
本(109)年中秋期間,請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網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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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0-09-30 09:03:02 (2020-09-30 09:04: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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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9月16日桃政預字第1090005524號函辦理。
二、因中秋佳節將至,請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三、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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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1:1090930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doc (大小:42K 時間:2020-09-30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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