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鑑定安置實施對象如下:
(一)104學年度跨階段轉銜者。
(二)104學年度升國小1年級身心障礙新生或103學年度國小6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三)104學年度欲就讀集中式特教班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鑑定安置申請時間及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月20日止,請向天使班領取申請表並提出申請
謝謝配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