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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 | 網址: | 無 | 人氣: | 2411 |
時間: | 2011-09-18 21:59:38 (2011-09-18 22:00:44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目 的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回饋社會之理念,並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學子要付出努力,才會有甜美的果實,特訂定【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以下稱本獎)。
二、補助對象
各縣市之國小及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經學校校長推薦,每校限1名。
三、申請時間(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各校申請時間:100年9月15日起至 10月5日止.
四、申請文件
1. 申請書一份(共3頁)。
2.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印本乙份。
3. 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乙份,影印本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認定之。
4.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 申請表格請參閱附件 *
★相關附件1:100勁梅校長獎表格.doc (大小:1402K 時間:2011-09-18 21:5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