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縣99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 網址: | 無 | 人氣: | 1327 |
時間: | 2010-09-09 03:03:49 (2010-09-09 03:30:32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承辦單位:桃園國中(北區)、楊梅國中(南區)。
三、分區:本縣分南北兩區,分區評選。
(一)南區學校:凡中壢、平鎮、龍潭、楊梅、新屋、觀音等六鄉鎮市學校屬之。
(二)北區學校:凡桃園、八德、大溪、蘆竹、大園、龜山、復興等七鄉鎮市學校屬之。
四、收件日期:
(一)國小組:
(二)國、高中職組:
五、評選日期:
六、錄取名額:
(一)南、北區各組類各錄取第一名一件、第二名二件、第三名三件,共六名代表本縣南、北區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二)佳作獎:各區各組各取若干名。
七、請各校確實辦理校內初賽,公開徵選出各類優勝作品參加縣賽,以確保學生權益,並請詳加注意學生之參賽資格。
八、本案實施要點請各校至下列網址下載,請各校務必詳閱本實施要點:
(一)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或本府教育處終身學習科(http://www2.kles.tyc.edu.tw/~soc/index.php)/最新消息處下載。
(二)桃園縣99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網站(http://www.ymjhs.tyc.edu.tw/art2010)下載。
九、本案承辦學校聯絡人及連絡方式:
(一)北區:桃園國中涂慧君老師,電話:03-3358282轉62。
(二)南區:楊梅國中吳坤憲老師,電話:03-4782024轉611
★相關附件1:990906桃園縣99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doc (大小:201K 時間:2010-09-09 03:3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