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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轉知桃園縣國民中小學附設補校99學年度招生 | 網址: | 有 | 人氣: | 1431 |
時間: | 2010-07-08 09:53:43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本縣於各鄉鎮市設立16所國中補校、22所國小補校,凡本國國民、外籍與大陸配偶憑身分證或在台有效居留證件即能就讀國中小附設補校,結業後並給予學歷證明。
就讀國小補校需年滿12歲以上,國中補校需年滿15歲以上,無學區限制,國中補校另需具有國小畢業程度或同等學歷證明。
若有就讀需要,歡迎項開辦學校洽詢,或至桃園縣成人教育檢索網http://www.go-going.net/z_adult/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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