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學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97年度推動「奈米科技融入教學」實施計畫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61 |
時間: | 2008-08-25 10:34:13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為鼓勵教師進行「奈米科技融入教學」創意教學活動設計、落實發展「奈米科技融入教學」,營造教師與學生創造力的學習環境,讓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體驗創作樂趣,發展適切之教材內容與閱讀文本,以為縣內中小學教師實施奈米科技融入教學之參考。
二、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三、競賽組別:(一)奈米科技融入教學活動設計與實作組(二)奈米科技創意海報設計與製作組(三)奈米科技創意書籤設計與製作組
四、教學內容:不限科別、領域,以「奈米科技」融入各學習領域(跨領域亦可)之有關教學均可。
五、參與本縣奈米科學教師及種子教師培訓之社群學校每校至少送二件作品參賽。
六、實施期程:
(一)參賽作品自97年9月1日起至97年9月26日截止收件,以親送桃園縣八德市大勇國民小學教務處或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達『33462桃園縣八德市自強街60號 教務處 收』(袋上註明:參加發展『奈米科技融入教學』活動設計競賽--○○○○組)。大勇國小聯絡電話:03-3622017分機211、210。如需檢附教具實物及海報等,請斟酌遞送方式,以不損害教具與海報、書籤作品等為原則。
(二)評審方式: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評選,並將結果公布於桃園縣八德市大勇國民小學網站http://www.typs.tyc.edu.tw/最新消息。作品依實際評選結果獎勵之,若未達評選標準得以從缺;前三名之得獎教師代表,需參與全國奈米科技K-12教學研討會。
(三)領獎日期:公文另行通知。
★相關附件1:970820本縣奈米科技教學活動、海報及書籤設計實施計畫.doc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