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 | 承辦: | 人事長 | 來源: | 10.32.?.? |
標題: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 網址: | 無 | 人氣: | 1003 |
時間: | 2024-01-31 11:56:41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30024324號函轉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